1月5日,湖南张家界。慈利县高峰乡一户人家门口,发现一名被遗弃男婴。男婴身上装有一些现金,还有这一张写有“求好心人收养”的纸条。据高峰乡派出所民警介绍,孩子看上去有三、四个月大,捡到男婴的大姐一家非常想收养他。目前,男婴已由民政部门送往福利院,当地派出所正在查找孩子父母。
据慈利县高峰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婴儿被发现时裹得严严实实,外套口袋里留有一张纸条和少量现金。记者注意到,纸条上写着孩子“出生于2020年10月23号,求好心人收养,父母能力有限”。
事发后,当地派出所介入处理。据了解,孩子是个男婴,3个月左右大。目前,婴儿身体情况良好,已被送往当地福利院。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后续相关情况。
对于将婴儿遗弃在居民楼门口这一行为,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尽管写有纸条“求好心人收养”,但是对于该名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婴儿来讲,具有很大生命危险,负有抚养义务的抚养人的这一行为亦足以表明其拒绝抚养该名孩子,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情节恶劣,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该名婴儿负有抚养义务的抚养人涉嫌遗弃罪,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