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并不缺钱的公司即将登陆A股。
过会逾半年后,6月4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已按法定程序核准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税友集团)的首发申请。随着这最后一道批文下发,税友集团有望在一个月内正式挂牌上交所。
不过,尽管税友集团一路“过关斩将”,搭上了通往A股市场的快车。这家公司在募资必要性、突击入股、董事长曾涉嫌行贿等方面依然让市场存有诸多疑问。6月8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税友集团并发送了采访邮件,但至今未能获得回应。
不缺钱的公司要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税友集团成立于1999年12月,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主营业务为财税信息化领域的技术研究、项目开发、产品销售和服务,客户主要包括税务机关、纳税企业、财税中介等。
税友集团控股股东为宁波思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思驰投资),持有税友集团61.07%的股份。税友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张镇潮,直接持有税友集团9230万股,通过思驰投资控制22309.57万股,合计控制发行人31539.57 万股,占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的86.34%。本次发行后,张镇潮控制税友集团77.7%的股权,仍处于控股地位。
根据招股说明书,税友集团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59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税友集团拟募集资金9.12亿元,其中3.96亿元用于电子税务局系统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4.12亿元用于亿企赢财税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1.03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从财务数据来看,近年来税友集团业绩呈现较为稳健的增长态势。2017-2019年,税友集团营业收入分别为8.78亿元、13亿元、13.9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7亿元、2.72亿元、2.8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9亿元、4.54亿元、2.25亿元。
显而易见的是,随着业绩稳步增长,税友集团近年来并不缺钱。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9年末,其账面货币资金超过16亿元,且近几年都有巨额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2018年末其银行理财产品规模一度高达9.92亿元,这甚至超过了其IPO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
不缺钱的公司为何要上市?由于募资必要性存疑,引发了外界对税友集团“上市圈钱”的质疑。《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保荐机构此前曾就募资必要性核查说明称,税友集团货币资金较多,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取得的预收款项,为提高日常账面结余资金的收益率,税友集团购买了风险低、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募投项目前景良好,上市募资具有必要性。
而与此同时,有分析认为,募资可能并不是税友集团上市主要目的,更多的是寻求上市后股份在二级市场流通。
蚂蚁集团等突击入股
每一次IPO,都是一场财富盛宴。得以成功上市的公司,能够获得资本市场的输血壮大发展,其原始股股东也将迎来一次重大财富机遇。
突击入股,可以让本不该有机会的人获得这样的机遇。由于其中暗藏较大利益输送风险,突击入股一直以来属于监管层严查严管的行为。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在税友集团正式提出IPO申请(2019年9月20日)前一年内,曾有包括蚂蚁集团在内的三家公司突击入股。彼时,税友集团IPO筹备工作已经启动,距离其正式递交招股说明书也仅6个多月时间。
资料显示,2019年2月26日,税友集团控股股东思驰投资将其持有的1808.23万股(占总股本的4.95%)转让给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磐茂投资),股份转让价款为52866万元。2019年2月28日,思驰投资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云鑫创投)、兰溪普华晖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普华晖赢)分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分别转让1822.8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4.99%)、675.8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85%),转让价款分别为53293.2万元、19757.97万元。天眼查APP显示,云鑫创投为蚂蚁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
无论是从时间点还是在受让股份比例,蚂蚁集团的入股都可以说是“恰到好处”。一方面,蚂蚁集团入股时间早于税友集团正式申报IPO时间6个多月,规避了证监会此前“申报前6个月突击入股需锁定36个月”的规定。另一方面,4.99%的受让股份比例,未能达到5%股份比例监管红线,避免了受到解禁、信息核查方面的更多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引入上述三家股东时,相关方还曾签订一份类似于对赌协议的特殊权利协议,暴露了这些新增股东对税友集团上市的盼望之情。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各方签署的投资文件约定该三家投资人享有反稀释、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售权等投资方特殊权利,该等特殊权利自税友集团正式提交合格上市申报文件之日自动终止。同时,各方还约定如税友集团撤回合格上市申请,或于2020年3月31日前未能提交合格上市申请,或合格上市申请未能在提交后六百日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或公司在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后三百日内未能成功完成合格上市的,则投资人的该等特殊权利自动恢复有效。
董事长曾涉贪腐大案
一家公司能够走多远,往往与其掌舵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公开信息显示,税友集团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镇潮出生于1967年,年轻时曾在绍兴从事过长达八九年的教育工作。1994年,他创立税友集团前身绍兴市智能电子信息有限公司,时至今日,深耕中国税务信息化行业已有二十余载。
在2019年,张镇潮曾获杭州市企业联合会、杭州市企业家协会表彰,被评为“第十五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
在荣誉之外,值得一提的是,张镇潮曾因卷入一起贪腐大案,引发外界广泛关注。
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因受贿千万获无期徒刑。据新华社相关报道提及,李永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浙江西安交大龙山软件有限公司(税友集团曾用名)在广东推广该公司的网上抄报税系统软件,并收取该公司董事长张镇潮送上的44万元。
在量刑方面,连大有进一步表示,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张镇潮显然并未因“送上44万元”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发审会曾就此事进行过问询,保荐机构也曾就此进行核查。据税友集团招股意向书附录文件记载,根据张镇潮的说明,李永恒受贿案办案人员曾经向张镇潮询问过相关情况,但从未对张镇潮启动任何司法程序,也未采取任何法律措施。2020年1月7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曾出具《关于协助核查张镇潮是否有立案查处记录的续复函》,载明:经查阅李永恒案件材料和询问案件承办人,没有对张镇潮及税友集团进行立案。
连大有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行贿也有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