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女孩被亲生母亲殴打”一事,长丰县公安局官方微博2日晚发布通报称,长丰县公安机关已受案调查,并将依据孩子的伤情鉴定结果和调查的事实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2020年9月2日11时许,长丰县公安局吴山派出所接到吴山中心小学校长电话,反映该校三年级学生周某某还在受其亲生母亲郑某殴打,肢体有伤痕。接到警情后,吴山派出所立即派民警出警处置调查,并安排学校老师先带孩子到诊所医治。
受伤害孩子周某某,女,10周岁,就读于吴山中心小学三年级。2020年6月18日,学校老师发现该学生身上有伤,了解到是孩子母亲郑某殴打所致。老师和郑某就教育孩子不能粗暴进行沟通,效果不好。后学校联系镇妇联和派出所共同对郑某进行教育训诫。因当时孩子伤势轻微,派出所民警和妇联、学校共同进行教育训诫。经教育训诫后,孩子母亲郑某保证今后不再殴打孩子,同时考虑到郑某当时已怀有九个月身孕,且认错态度较好,综合考虑,未予以法律处罚。
通报称,目前,吴山镇政府已将孩子安排其近亲属监护。鉴于郑某被教育训诫后对孩子的殴打仍处于持续状态,长丰县公安机关已于9月2日受案调查,并将依据孩子的伤情鉴定结果和调查的事实依法处理。
长丰县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