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晚,商洛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商中队出动优势警力于在商洛市商州区民居路开展酒驾醉驾查处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当晚22时分查处一牌照为陕HQ00XX号小型普通客车,其驾驶员高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血液酒精浓度为31mg/100ml,经询问取证,高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高交大队西商中队决定对其驾驶员高某给予罚款1000元、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温馨提醒: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适度,不要贪杯。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