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客户在网络上公开投诉个人交易流水信息被泄露一事,中信银行最新回应称,经核实,有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向第三方提供了客户的收款记录。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涉事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5月6日,脱口秀演员王越池(艺名“池子”)在微博上发文称,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在未经其授权、未经任何司法机关合法调查程序的情况下,将其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提供给与其发生经济纠纷的笑果文化公司,侵犯了个人隐私。
王越池表示,没有其身份证,也没有其银行卡和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笑果文化竟然能从中信银行拿到其近两年的账户流水并打印出来。“之后我们打电话给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说这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
对此,中信银行在其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涉事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协力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江翔宇认为,中信银行此举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
江翔宇表示,金融行业因为涉及个人的资产安全,因此金融机构的保密义务相对于其他行业会更高,金融监管部门亦一直将保密义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点。就在前不久,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始终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损害客户信息安全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