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针对因侵权使用BGM被诉一事,Papi酱公司旗下自媒体“Bigger研究所”通过微博发布回应称:刚开始确实版权意识不强,现已将相关视频全网下架,并提醒大家加强版权意识。
作为国内首个短视频MCN机构商用音乐侵权案,“Bigger研究所”被诉的消息一出便引发业内高度关注。据悉,7月23日,因认为短视频品牌papitube旗下的自媒体账号“Bigger研究所”上传的视频配乐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音未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音未文化”)将papitube的经营方北京春雨听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雨听雷”)和徐州自由自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由自在”)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判令其停止通过一切平台传播该短视频,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5.7万元。
近年来,短视频领域版权问题频发。2018年5月,因认为其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节目《中国有嘻哈》被网站“哔哩哔哩”未经授权擅自播出,爱奇艺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该网站运营者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无独有偶,2018年9月,由于创作者“黑脸V”在抖音短视频平台发布的“5·12,我想对你说”作品,遭“伙拍小视频”未经授权擅自传播,抖音短视频平台开发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将“伙拍小视频”运营方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庭,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伴随着版权纠纷案件的增多,国家版权局也对短视频平台进行约谈。2018年9月,针对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在专项整治中的自查自纠情况和存在的突出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了抖音、快手、西瓜视频、好看视频等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要求相关短视频平台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家版权局将重点打击短视频领域侵权盗版行为。而此次监管明确表态必将对短视频行业产生巨大影响,未来“搬运号”或将逐渐消失。
对于此次事件,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柳芳表示,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对著作权的保护很明确,对音乐版权的保护有法可依,同时,网络世界依然受法律约束,声明未经同意不得使用的作品即使在网络传播也应经过创作者同意,希望更多人能具备版权意识,尊重创作者的劳动成果。(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