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是指祁连山;“一河”即指黄河——生态脆弱的甘肃曾围绕“一山一河”走过不少“弯路”、吃了不少“苦头”。近3年来,甘肃聚焦祁连山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痛定思痛,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其中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尤为引人瞩目。
据统计,3年来甘肃各级检察机关紧盯“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积重成疾问题,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祁连山生态环境治理等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18件,履行诉前程序3718件,提起公益诉讼304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林地、草地、耕地等各类土地3.5万余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1.1万余亩,修复治理被污染土壤6400余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7.3万余吨。
2019年3月,违法修建深入黄河上游支流迭藏河道12米、影响行洪安全的“慕丽水岸”茶楼,经定西市岷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后,得到定西市安定区法院公正裁决,判决岷县综合执法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违建茶楼也终于被依法拆除。此案入选最高检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类似这种检察官走上拆违“第一线”、将行政机关告上法庭的公益诉讼案件在甘肃并不少见。更多时候,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履行诉前程序,纠正和督促了相关行政机关的违法和失职行为。
“公益诉讼已成为推动生态保护法治进程的关键一环。”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波表示,将继续聚焦“一山一河”保护,围绕黑臭水体、固体废物和尾矿污染领域突出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线索,加大办案力度,督促问题整改。同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构建以消除公益损害为主,兼顾赔偿、劳务代偿、易地补植修复的公益保护模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