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了对上海市的督察情况。督察指出,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一些区域污水排江问题突出。
2019年,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污水排江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督察认为,上海市从人口密度大、地域空间小、历史欠账多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新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走在全国前列。但对标中央要求、对标人民期待、对标上海市定位,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督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指导思想存在偏差,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在执法过程中患得患失,不敢动真碰硬,有时甚至“睁只眼、闭只眼”,选择性执法施罚。
督察指出,上海市第一轮督察整改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落实仍有差距,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现象。嘉定区排查涉重金属企业工作不到位,督察组随机抽查3家电镀企业,均存在未批先建、污水处理设施设置超越管等问题。全市“十二五”期间简单封场的1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均未按照国家有关部署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督察指出,上海市一些区域污水排江问题突出。督察发现,近年来随着纳管污水量大幅增加,污水溢流直排情况日趋突出。市水务局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重视不够,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总体推进缓慢,多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部分区域管网雨污不分、混接错接等情况较为普遍,汛期污水直排问题严重。2018年以来,中心城区26条已完成整治的河道,12条氨氮浓度大幅上升,局部返黑返臭明显。
督察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