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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创业计划是否因一纸证明“搁浅”?您的满腔热情是否因一纸证明而“消退”?租金低廉、可商住两用、无需实体店面……伴随着沿街商铺及高端商超的租金越来越高,不少创业者选择“住改商”的方式注册实体店或者网点,然而登记机关要求出具的住改商证明却让他们犯了难!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百姓对于住房的要求也不再是简单的“有房可居”,将住房改造成经营场所的行为也屡见不鲜。
以往对“住改商”所设立的门槛较高,不仅登记时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房屋的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等,此外登记机关还需要审查住所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如需“住改商”还需征得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这一系列冗长且繁杂的手续流程对企业来说往往苦不堪言。且在电子商务和创新企业蓬勃发展的今天,设立过高的门槛会阻碍百姓和企业的创业积极性。
近年来,在优化发展环境的背景下,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从“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等,自己创业当老板的门槛越来越低,然而创业之路却卡在了住所登记上。为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简化住所登记手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住改商”限制条件。放宽“住改商”不仅能盘活临街住宅的商业潜力,更能释放住所资源,降低营销成本,从而推进大众创业,更是大大缩短了登记流程,提高了登记效率。
如您满足以下条件,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办理:
使用独立的车库或在居民楼下不与居民楼走同一单元门的车库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可免于提交“住改商”证明材料。
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得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