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显示,小王庄镇小金庄村3宗土地,面积共计约l.3953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5月11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称,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小代庄村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2.3179公顷,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拟征收小代庄村位于长芦大道以东的土地,面积约4.5931公顷,依照规划进行商服用地建设;拟征收刘表庄村位于长芦大道以东的土地,面积约0.3632公顷,依照规划进行商服用地建设;拟征收孙庄子村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3.0462公顷,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拟征收小代庄村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面积约2.6538公顷,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总计215.5425亩)
上述《征收土地预公告》全文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代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面积约2.317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5月25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代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芦大道以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国有土地、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长芦大道,南至国有土地、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土地、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约4.593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服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5月25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刘表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长芦大道以东的土地,四至为:东至沧州市畅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沧州市园林绿化局,西至长芦大道,南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沧州市畅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北至沧州市园林绿化局。面积约0.363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服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5月25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孙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面积约3.046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5月25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小代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3年度第5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解放路以北的土地,四至为: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代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面积约2.653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5月25日开始,由小赵庄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4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