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科技局发布消息,《重庆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已正式印发,将于7月1日起试行。
为鼓励和支持来(留)渝博士深耕专业领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用人单位引进和用好高层次科技人才,我市将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设立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采取“点对点”方式为在渝、来渝博士提供科研支持。
根据《细则》要求,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出发点,适用对象为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博士,具体条件包括:上一年度来(留)渝时不超过40周岁,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入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创业,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线从事科研工作(不含专职科研管理人员);未获得过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定向资助(不含竞争性项目)或市级人才专项资金支持。
“简单地说,不论是在市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取得博士学位后来渝工作,还是已在渝人员取得博士学位继续留渝工作,只要是新增的博士,均可申请1项基础研究类或技术创新类的科研项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据悉,博士“直通车”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将充分遵循科研活动规律,按照自主选题、审核立项、自主管理、自主结题的方式组织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继续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塔尖”“塔基”人才统筹考虑,促进人才与项目、平台深度融合,健全有利于聚才留才的工作机制,建立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