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华永道发布2021年二季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分析报告。二季度,银保监及其派出机构共开出466张监管处罚的罚单,涉及124家保险机构,罚单总金额高达6096.45万元。二季度的罚单中,行政处罚决定主要涉及停止接受新业务、撤销高管任职资格、罚款及警告、停业整顿、责令改正5类。
从机构类型来看,财产险、中介机构及人身险在二季度不论罚单金额或罚单总数量较一季度相比均处于下降趋势,但财产险公司依然为处罚的重灾区,无论是处罚金额或处罚数量均为“黑榜”榜首。
与一季度相比,公司罚款以及个人罚款的金额占比并无太大差距,总体上,个人罚款总金额占据罚款总金额的20%左右,而公司罚款总金额占据罚款总金额的80%左右。
“保险机构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能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不可或缺的部分。”普华永道保险行业风控及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杨丰禹分析称,为提高全流程合规能力,保险机构应强化事前预警能力,强化事中干预并完善事后风险处置机制,避免触碰合规红线。
财险公司成处罚“重灾区”
具体来看,财产险公司在2021年二季度受到最多罚款,罚款总金额约3778万元,占比61.97%;同时,数量上,财产险公司也收到二季度最多罚单,达203张,占比43.56%。
按照罚款总额排序,“虚构中介”,“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列费用”为财产险公司前五大受罚事由。其中,“虚构中介”成为财产险前五大处罚事由中,罚款总额最高及罚单数量最多的处罚类型,其总计金额1275万元,罚单数量为64张。除前五大受罚事由外,“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成为财产险处罚事由中罚单均价最高的处罚类型,平均罚额达56.44万元/张。
人寿险方面,今年二季度,34家人身险公司共收到143张罚单,占比22.23%,罚款金额合计1355.5万元,占比30.69%,累计罚款金额和罚单数量均低于财产险,位居第二位。
按照罚款总额排序,“虚假列支费用”,“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为人身险公司前五大违法违规事由。其中,“虚列费用”收到的罚金总额最高,共计398万元,且其罚款均价最高,平均罚额达20.95万元/张。
保险中介机构方面,二季度,54家保险中介机构共收到94张罚单,占罚单总量20.17%;累计罚款金额达873.75万元,占比14.43%。罚款金额以及罚单数量均低于财产险以及人身险公司。
按处罚金额排序,中介机构二季度前五大违法违规事由为:“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虚列费用”,“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无论是在收到的罚单数量还是罚款金额上都占据了二季度保险中介机构处罚总量的近80%,单张罚单均额约9.5万元。延续去年的检查、处罚趋势,2021年专业代理机构依旧严字当头,监管对于专业代理机构治理的重视之心不言而喻。
通过保险中介机构环比罚款金额及罚单数量走势对比,兼业代理收到的罚单数量明显走低,保险公估罚单数量显著提升,专业代理及保险经纪的罚单数量与一季度基本持平。另外,从罚款金额上来看,保险公估的罚款环比上升。
杨丰禹指出,通过对2021年二季度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发布的监管罚单的统计分析,可以发现销售及渠道环节是监管处罚的主要领域,由此可见监管对消费者保护及规范市场竞争的重视。
“从近期银保监发布的相关通知来看,2021年下半年保险监管仍会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整治保险市场乱象,而公司治理及内控合规能力建设也会是监管统筹推进的重要领域。”杨丰禹说道。
粤、浙、黑三省处罚金额最高
从开具罚单的监管机构所处区域来看,二季度收到处罚总金额最高的地域,分别为广东省、浙江省和黑龙江省。其中,广东省监管机关共开具了总金额为1073.7万元的罚单,位列全国第一,罚单数量达34张,分别来自深银、惠银、潮银、粤银保监。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的单张罚单平均金额极高,约31.58万/张。广东省的处罚中,罚金超过50万以上的罚单共10张,其中一张罚单罚款金额更是达91.5万,主要原因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浙江省监管机关二季度开具罚单数量27张,累计罚款总金额584.5万元,仅次于广东省位居第二位。罚款原因涉及提供虚假报告及报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黑龙江省监管机关二季度共开具罚单42张,罚款金额达444万元,位居第三位。其中包含公司罚款387万元以及个人罚款57万元。罚单中有2张罚款金额超过50万元的罚单,被罚的主要原因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二季度银保监系统开出的466张罚单中,除罚款、警告以及责令改正外,还有其他更为严厉的处罚情况,如停止接受新业务3张;撤销任职资格2张;停业整顿1张。
杨丰禹表示,今年二季度对于合规管理而言充满挑战,一方面,如《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管理新规进入合规“验收期”的同时,又有新的重要合规要求发布实施;另一方面,二季度整个行业的发展也不容乐观。
按银保监会相关要求,互联网保险业务应该在4月底前完成制度建设、营销宣传、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问题整改,7月底前完成业务和经营等其他问题整改。然而大部分公司在整改过程中都或多或少遇到了发展与规范的矛盾甚至冲突。
此外,杨丰禹指出,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我国保险业在今年前5个月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43万亿元,同比增长5.51%。但从最近几个单月保费数据表现来看,情况并不乐观。本年在1月及2月保分实现了11.16%及16.68%增长后,3至5月均发生了负增长,各月单月保费收入相较2020年同比分别下降3.29%、0.54%、0.41%,业务何时反弹仍是未知数。
6月初,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通知,紧接着又发布17号文,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的通知、《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等。6月底,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在杨丰禹看来,保险机构有条不紊地将这些重要合规要求内化到日常管理中,并使其成为业务长足发展的保障,是有效的合规管理应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