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地方城投与评级机构的“闹剧”有了最新进展。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对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郑新区发投公司”)2021年度的跟踪评级已履行现场访谈、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随后,《华夏时报》记者联系了新郑新区发投公司融资部相关负责人,其回复表示此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一定了误解,现已解决。
到底是怎样的误会造成两家机构隔空喊话?
6月29日,东方金诚的跟踪评级报告评定,新郑新区发投公司的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
东方金诚认为,跟踪期内,郑州市及新郑市经济实力仍很强,公司主营业务仍具有很强的区域专营性,继续得到股东及相关各方的有力支持。同时,东方金诚关注到,新郑市以公司为主体的国有企业集团化整合重组工作不确定性较大,公司仍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资产流动性依然较弱,收入回款水平继续大幅下降,整体现金流状况欠佳,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就是这则跟踪评级报告遭到了新郑新区发投公司的严重质疑。
对此,新郑新区发投公司7月2日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情况良好,转型正在稳步推进。公司2021年一季报显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规模392亿元,负债236亿元,剔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59%。
值得注意的是,新郑新区发投公司指出,从未安排债项评级,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债项跟踪评级;东方金诚从未安排人员现场尽调、访谈,也未发送征求意见稿,对报告出具应履行的必要程序表示疑虑。
早在今年3月28日,央行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起草了《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对评级机构明确要求,明确提出信用评级机构要逐步将高评级主体比例降低至合理范围内,形成具有明确区分度的评级标准体系。
可见,在监管对评级行业的指导要求背景之下,评级公司也面临着压力。有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的发布,将倒逼评级机构有所作为,“躺着赚钱的日子要结束了”。
随后,东方金诚对新郑新区发投公司的公告进行了回复,并于7月6日出具了关于《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调整公司评级展望的公告》事项的说明。
在说明中,东方金诚表示,基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及模型(RTFU002201907)》,并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最终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同时维持“18新郑投资PPN001”、“19新郑投资PPN0O1”和“19新郑01”信用等级为AA+。
东方金诚称,关于作业流程方面,东方金诚已经履行了现场访谈和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
关于“19新郑投资PPN001”债项评级,根据公司提供的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PPN300号),该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总额为20亿元,其中“18新郑投资PPN001”为第一期,“19新郑投资PPN001”为第二期,均在中市协注【2018】PPN300号额度范围内。东方金诚于2018年12月出具了《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报告(报告编号:东方金诚债评字【2018】481号)》,报告中已写明注册总额为20亿元,因此东方金诚自2019年起对“19新郑投资PPN001”进行跟踪评级。
在评级理由方面,东方金诚认为受政府领导班子更换及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新郑市以公司为主体的国有企业集团化整合重组工作较为滞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整合进度低于预期。
“自去年永煤事件之后,市场信心并没有完全恢复,监管也对评级机构加强了关注。今后还会有很多弱资质主体后期被下调的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引起受评方的不满意而引起争执。”相关人士表示。
据天眼查,新郑新区发投公司是由新郑市人民政府单独出资,新郑市财政局代表新郑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于2009年9月15日由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
在7月14日,新郑新区发投公司发布关于名称变更和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显示,新郑新区发投公司名称变更为新郑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
公告称,增资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万元,新郑市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98.89%。目前注册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