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起,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报价方式由之前的“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基点”,同时不同类型的银行又设置了不同的上限加点数。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表示:“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显杠杆效应。由于长期存款基准利率较高,执行利率也明显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结构。”
“特别是个别金融机构利用长期存款利率较高的问题,通过多种不规范的所谓“创新”产品吸收长期存款。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出现了存款市场由坏银行定价的问题,不利于存款市场有序竞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提到。
经常以高息存款吸引客户的中小银行也纷纷下调了1—3年的定期存款利率。记者在北京银行APP上看到,该行50元起存整存整取,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利率分别为1.95%、2.5%、3.15%、3.15%。
该行网点客户经理对《华夏时报》记者说:“3年期整存整取可以上浮到3.35%,三年期大额存单最高利率为3.55%,但已经卖完了。现在存款利率都降得很厉害。”
一位北京银行储户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前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存单利率为3.85%,更早能到4%,现在降到3.55%了。
此外,昆仑银行、苏州银行等5年期定存利率曾高达5.225%。利率调整之后,高息产品退出舞台。昆仑银行50元起存整存整取,1年期、2年期、3年期、5年期利率分别为1.95%、2.73%、3.5%、3.5%。
有分析人士表示:“进一步明确存款利率上浮上限并通过引导中长期存款利率下降,有助于约束中小银行和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对存款的不理性竞争行为。但相比起大型银行,小银行自身实力不够强,规模也不够大,更多依靠高利率存款产品拉动客户。如今没有高利率吸引,小银行存款规模势必下滑。”
此前,银行多项“创新型”吸储项目被叫停。自2019年,监管层就开始对“靠档计息”产品进行规范。去年3月,央行下发《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存款类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在监管多次出手规范后,商业银行加快了产品整改速度。
今年2月,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下称《报告》)中指出,部分金融机构为吸收存款,发行了活期存款靠档计息、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和周期付息等所谓“创新”产品,这些产品的实际利率水平明显超出同期限存款利率,且违反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活期计息、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规定。
“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利率自律机制的作用,加强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结构性存款、异地存款的管理,防止非理性竞争,维护存款市场有序竞争,保持银行负债端成本稳定,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创造良好环境。”《报告》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中小银行资金渠道来源较为狭窄,如果抛开高息揽储,中小银行要通过央行和银行间市场取得资金用于放贷。相对国有大行,中小银行在央行资金中标上面难度较大,资金成本相对较高,所以才会催生中小银行调高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