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地监管机构联合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标志着投资者翘首盼望已久的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开通在即。
多家公募人士表示,“跨境理财通”业务将继续丰富跨境机制下的可投资品种,满足各类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同时,将“R1”至“R3”风险的公募基金纳入“北向通”投资范围,将有利于内地公募更好服务港澳投资者,并在跨境业务中进一步提升影响力。
跨境理财通业务开通在即
可投资标的更多元化
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以及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5月7日,香港证监会迅速跟进,公布了从香港当地监管角度出发的业务细则。同日,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很快便会落实推出”。
所谓“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特定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以下统称“投资产品”)。
“跨境理财通”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入资金购买内地代销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个人投资账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汇出资金购买港澳销售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
针对上述举措,上投摩根基金表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是继QFII、QDII、基金互认、陆港通及债券通之后的又一跨境机制,进一步丰富了可投资的产品标的,在投资区域配置上也进一步多元化。
“该项业务的推出,对于促进内地和香港监管政策的进一步融合,加强两地监管的协调,人民币国际化业务的推进,以及丰富内地和港澳地区投资者的投资选择,都具有巨大的历史性意义。”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高级副总裁高磊表示。
在高磊看来,“跨境理财通”业务允许内地或港澳地区客户在本地开户,并根据对方的监管要求,进行相应的客户尽调工作,这对于未来客户端的对接流通和产品端的互相交流,都能起到经验积累的作用,也有助于互相了解对方的监管要求,为未来内地金融市场进一步双向开放奠定了基础;“跨境理财通”双向交易都是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来完成,这对于搭建人民币跨境交收系统,积累资本项下交易的经验,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都能起到巨大的帮助;“跨境理财通”业务可以有效对接优质资源,实现共赢的局面,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港澳进一步融入大湾区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契机。
R1~R3风险公募纳入“北向通”
有利于提升内地公募影响力
《实施细则》提到,经内地公募基金管理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R1”至“R3”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为“北向通”投资产品。
多家基金公司及从业人士分析,此举将有利于优化各地优势,满足各类投资者的需求,对内地公募基金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
“由于A股基金长期业绩表现优异,在股市大年甚至出现一年翻倍的基金,这种现象在海外市场相对稀缺,港澳投资者对内地银行理财和A股基金存在投资需求。”北京一家大型公募QDII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
在该基金经理看来,对于港澳投资者而言,他们的投资是面向全世界开展资产配置,美股、港股以及欧洲市场都会有所布局,A股基金开放到“跨境理财通”的范围,对内地公募将是比较大的利好,相当于新增了一个投资群体和市场渠道。而借道港澳地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能力也会传导到国际市场,对基金公司增强市场影响力和品牌也有积极作用。
不过,该基金经理也提到,相对国内市场,部分海外市场的理财观念较为成熟,投资开放也比较早,当地投资者可能会认为A股基金投资风格相对积极,“因此,他们可能会从资产配置角度,将A股基金看作重要的投资方向,实现个人资产配置的多元化。”
“长期以来,内地和港澳地区存在客户端和产品端的不匹配。”高磊认为,境内客户端的数量和资金量远超港澳地区,但境内理财产品和公募产品的同质化严重,缺乏投资策略上的本质创新;而港澳地区的资产管理人,可以发行投资范围更宽泛、投资策略更灵活的理财或基金产品,但本地市场的容量相对较小,跨境理财通有利于优化各方资源,实现共赢。
上投摩根基金表示,“北向通”投资产品包含了“R1”至“R3”风险的公募基金,覆盖符合条件的境内货币基金、固收类基金、偏债混合类等不同类别和策略的基金。这也意味着,符合“北向通”要求的港澳地区个人投资者,将获得更多中低风险基金产品的选择。而随着业务试点的进一步推进,内地基金管理人也将研发符合“北向通”客户群需求的特定策略及产品。
此外,《实施细则》还指出,目前“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民币,单个投资者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
“监管目前还是抱有谨慎的态度,额度管理、市场营销方面等都偏谨慎,也体现了监管层对于相关业务行稳致远的态度。”高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