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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明确ETF等上市指数基金的具体监管要求

新华网 | 2021-01-25 08:59:18

包括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指数型LOF(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在内,近年来上市指数基金发展迅猛。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相关指引,规范上市指数基金开发等业务活动,以促进指数基金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要求,22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以下简称《指数基金开发》),进一步明确了ETF等上市指数基金的具体监管要求。

《指数基金开发》的适用范围为指数基金,指符合《指数基金指引》规定并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采用完全复制或抽样复制方式进行投资运作的ETF和指数型LOF。

《指数基金开发》规定了新开发指数基金标的指数质量的具体指标,包括成分券数量、权重分布、指数运行时间、流动性等。根据“新老划断”原则,《指数基金开发》施行前已经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指数基金不受其指标限制。

在明确指数基金开发程序的同时,《指数基金开发》要求指数基金在上市前完成建仓,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体现指数基金跟踪指数的基本特征。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上交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动上交所基金市场创新产品发展、完善产品布局,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搭建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桥梁。

目前,上交所上市指数基金品种涵盖股票、债券、商品、跨境、货币,已成为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重要工具和资本市场重要参与力量。

截至2020年底,上交所ETF规模超9000亿元,较2019年底增长逾50%。2020年全年,上交所ETF成交额超10万亿元,其中权益类ETF(含跨境ETF)成交额达4.76万亿元。

标签: ETF

  • 标签:ETF,上市指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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