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孙华: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近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启用“中小投资者保护舱”,这是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更大力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司法实践。今日本报围绕投资者保护话题采访专家学者。
为进一步加强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下对投资者保护和权利救济的力度,7月14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启用“中小投资者保护舱”。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作为集中管辖科创板诉讼案件的专门法院,在科创板开市一周年之际,运用信息科技的最新研究成果,引入中小投资者保护舱机制,增强了广大投资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值得点赞,这也是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更大力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司法实践。“首先,有利于铸造司法公信;第二,统一法律的适用标准,消除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第三,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与‘互联网+’战略的融合发展。”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小投资者保护舱”的建立,主要目的是给中小投资者提供一个更为便捷的维权通道,适应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对上市公司严监管以及更大力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要求。“中小投资者保护舱”最大的创新在于投资者维权可实现在线化、一站式,同时,通过虚拟法官“小金”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与维权投资者的交互,进而为投资者提供高效率、智能化、定制化的诉讼服务。
“‘中小投资者保护舱’功能全面,操作简便,能够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司法需求,有效降低了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过去投资者诉讼成本高、维权难主要原因在于,投资者维权渠道不畅通、维权手续复杂、耗时长、成本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投资者存在厌诉情绪。而“中小投资者保护舱”创新使用人脸识别、自动验证、大数据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有效帮助并解决投资者在行权、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而不需要付出很大的诉讼成本,无疑能够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重塑投资者维权信心。
谈到“中小投资者保护舱”将给投资者带来哪些便利,何南野表示,一是效率更高,可在线直接提交各项诉讼要求;二是信息更为全面,投资者可在诉讼时知晓诉讼后可能获得的赔偿及风险,有利于建立更加合理的诉讼预期;三是救济方案更加具有针对性,“中小投资者保护舱”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投资者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刘俊海表示,“中小投资者保护舱”机制可实现无纸化立案,立案后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并提供合理化的诉讼预期,这是成本低、效果好的司法科技前沿成果的有效运用。对于其他法院审理证券和金融市场的商事纠纷案件做出了标杆,具有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同时,对于建设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包容普惠、多赢共享的资本市场法治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记者 刘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