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3日发布消息称,过去五年间,深圳证券期货犯罪类型集中,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证券期货犯罪的主要类型。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当日发布的《深圳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白皮书(2015-2019)》显示,2015年至2019年,深圳检察机关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共40件,其中涉嫌内幕交易罪的案件最多,有17件;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案件有15件,这两种类型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例高达80%。
该白皮书还显示,近年来证券期货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比如,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案件屡屡发生,一些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非法攫取公司利益;此外,利用单位优势和专业化分工实施的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破坏证券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大。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新喜表示,证券期货犯罪较为隐蔽,犯罪手段专业化较强,侦办周期长,取证难度大,建议完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提高监管效率和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