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谢松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证券
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谢松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王勇、浦伟光、任永平、殷俊明、刘运宏
查看原文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谢松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证券
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谢松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王勇、浦伟光、任永平、殷俊明、刘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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