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下,部分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意图通过操纵收入确认法来美化财务报表的“后门”被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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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湖北能源收到的监管函显示,公司将间接控股子公司陕煤华中煤炭销售公司2022年水运煤相关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由此,公司被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
湖北能源并非个案。今年以来,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报、业绩预告等涉及收入确认合理性等情形频频展开问询,且对多家收入确认法存在错报的公司及审计机构进行了警示、处罚。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近80家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的各类监管问询函件,核心问题之一便是相关公司收入确认法存在问题,主要涉及公司年报、业绩预告、并购重组、IPO审核等事项。
“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收入确定方法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邸丛枝对记者表示,一方面,通过严格审查以防止上市公司规避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退市的情形;另一方面,使同类公司收入的确认方法保持一致。若同类公司采用了不同的确认方法,它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就可能比较大,这样就不可比。
多家公司遭监管问询
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已有44家公司收到交易所对其2022年年报和业绩预告的相关问询函件,大部分涉及收入确认问题。甚至有多家ST公司,在交易所问询收入确认法的合理性之后,大幅向下修正营业收入而触发财务退市指标。
例如,*ST顺利于4月13日收到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两项营业收入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例如,针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互联网营销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800万元至6200万元,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互联网营销业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业链所处位置、客户资源及广告代理权、毛利率,说明其以“总额法”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4月29日,*ST顺利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将原先预计的营业收入13000万元至16000万元调降至6000万元至6500万元。同日,公司发布2022年年报显示,营业收入数值为6245.65万元。为此,公司因触及“营收+净利润”的财务退市指标而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ST金洲、*ST运盛等公司也是在交易所对其收入确认法等问题的高度关注下,最终现出“原形”而纷纷退市。
与湖北能源相似,还有*ST科林(现已退市)等5家公司因收入确认方法错误而受到相关处罚。
此外,记者梳理上市公司IPO和并购重组的相关审核问询函发现,确认收入采取总额法或净额法的依据及合理性亦是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的焦点问题之一。
例如,4月3日,深交所对中基健康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发出并购重组问询函。深交所对上述文件进行事后审查发现,标的公司新粮艳阳天的主营业务为番茄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从事番茄制品的贸易业务和代理服务,2022年其贸易业务收入中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占比93.32%,以净额法确认收入占比6.68%。为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新粮艳阳天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的贸易业务内容、金额,采用不同收入确认方法的依据及合理性。
多家会计师事务所领罚单
上市公司频遭问询或处罚,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否置身事外?
今年2月7日,深交所会计监管部发布监管动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充分关注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特别是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核算、将金融负债确认为权益工具等情形,审慎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看门人”职责。
因未能识别出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存在错报,今年以来,已有6家会计师事务所收到证监局警示函。
5月24日,吉林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许满库、刘宝舟、李留庆在新三板公司差旅技术2019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以下问题:公司差旅平台运营业务,即为客户代购代销机票、酒店等平台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公司对平台代理的各项服务不拥有控制权。公司针对该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同时,相关人员在差旅技术的上述审计项目中,未恰当评价公司差旅平台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合理性,未识别出公司差旅平台收入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存在错报。因此,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涉事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进一步梳理相关案例可以发现,因未识别出收入确认法存在错报,今年以来江苏证监局、上海证监局、福建证监局等也曾对相关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