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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5月26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云南证监局要求责令改正。
根据云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披露,太平洋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4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
二是合规审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关注到某员工的证券分析师资格问题,但迟至2022年4月8日,该问题仍未解决。
三是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
四是公司《研究院撰写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第64条将“公司评级”根据“个股相对大盘涨幅”情况分为5级,抽查的2篇研究报告也均在报告的尾部引用该评级,但“大盘涨幅”并未明确指明为何种指数。
五是抽查的某研究报告由撰写人提交后,组长于当日同一时间通过审核。
针对上述行为,云南证监局认为太平洋证券违反了多项监管规定,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严肃内部问责,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和问责工作、向云南证监局提交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书面整改报告。
文/关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