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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观点:10年来,各地各部门确认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10万名——见义勇为 时代精神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2-09-26 15:40:26

记者 史志鹏

上个月,一段“成都六勇士制服歹徒”的视频刷屏了。视频中,一男子在街头欲持刀伤人。一位执勤辅警发现后迅速上前制止,后又有5位热心市民加入,合力将歹徒制服,保护了周围群众的安全。6人被称为“六勇士”,收获了无数网友的称赞与感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们遇到突发状况时,希望得到及时帮助;遭遇不法侵害时,渴望有人挺身而出。如果“救不救”“管不管”成为长期困扰人们的一个难题,“见义不为”“见危不救”等不良风气就会冒头。

见义勇为,代表着社会正义,体现着时代精神和民族品格。然而也有人说,见义勇为过时了。但在我们身边,总不乏“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英雄。这些英雄,大多是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人,他们在平凡的生活中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笔。

见义勇为事迹大量涌现

“救人啊,快来救救我的孩子!”

2021年1月4日午后,新疆喀什大学的人工湖仍被冰雪覆盖,中心湖面上有个塌陷的冰窟窿,一个小身影正在冰窟里挣扎、起伏……

塔吉克族护边员拉齐尼·巴依卡和同在喀什大学参加培训的木沙江·努尔墩经过人工湖,听到孩子母亲求救后,迅速向湖中心奔去。

拉齐尼来到冰窟边缘,伸手拉孩子。不料冰面突然塌裂,他跌入水中。“别过来,冰太薄!”拉齐尼一边对前来帮忙的木沙江喊,一边用力把孩子往冰面上推。

刹那间,木沙江注意到孩子母亲脖子上有条围巾。“快把围巾给我!”“快抓着围巾!”拉齐尼奋力拽住围巾,木沙江拼命往回拉。就在这时,冰层断裂开来,木沙江和孩子母亲也掉进水里。拉齐尼见状,果断松开了围巾,继续用双手托举着孩子,坚持着、坚持着……

“快去拿救援设备!”巡逻的辅警王启鹏随后赶到现场。在更多人的救援下,木沙江和孩子母亲被拉了上来,孩子最终也获救了。可拉齐尼却不见了。

经过数小时搜救,拉齐尼的遗体被打捞上岸,他的双手依然保持着托举姿势。

拉齐尼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感动了无数人。这样感人的故事在生活中常常出现。2019年3月的一个晚上,在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读书的崔译文下了晚自习,与一位女同学结伴回宿舍。路过操场时,一名男生因感情纠葛突然手持尖刀从后面冲向女同学。

生于军人家庭的崔译文没有犹豫,一把推开了同学。受伤后,看着歹徒仍不依不饶追着同学,她顾不上疼痛,再次冲上去将同学护在身后……

“你是女孩,哪来的勇气,冲上去为别人挡刀?”

“我不冲上去,她可能会被杀害。”这是崔译文的回答。话语朴实,却足够震撼心灵。

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或不法侵害时,总有一些人挺身而出。拉齐尼·巴依卡、崔译文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的名字,也光荣地出现在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名单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涌现出大量见义勇为的感人事迹。”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胡增印说。目前,共表彰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1300余人;10年来,各地各部门确认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10万名。

法治为善行义举撑腰

2021年6月1日下午,重庆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教师王红旭陪3岁的儿子在万发码头附近游玩。突然,传来一声“孩子落水了”。危急时刻,王红旭毫不犹豫跳入汹涌湍急的江水中。

“爸爸、爸爸……”儿子在岸边呼喊着,可此时的王红旭顾不上回应,奋力游向落水儿童。“得救了!”正当人们接过小孩,准备松口气时,发现江中竟还有一个小孩!王红旭见状,又义无反顾折回江心。

这时,岸边多名群众手挽手拉起“人链”,在浅水区域接应。渐渐体力不支的王红旭拼全力往回游,眼看离江岸越来越近,他用最后的力气把孩子推向接应群众,筋疲力尽的自己被浪头吞没……

今年8月8日上午,“咚”的撞击声打破了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二龙口水库的寂静。一辆白色汽车突然撞毁护栏,坠入水库中。不一会,车里传来小孩的哭喊声。

蒋正全和两位工友正在附近散步。见此情形,3人二话没说,径直跳入水中。最终,车内5人被成功救出。为了不让小孩呛水,蒋正全把她托在肩膀,而自己,却因来来回回在水里憋气太久,沉入水中……

王红旭、蒋正全的英勇事迹传开了。由中央政法委主管的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迅速启动及时奖励机制,慰问王红旭、蒋正全家属。“去年以来,我们及时奖励慰问了多位见义勇为英雄及其家属。”胡增印说,通过及时奖励慰问,让英雄和他们的家属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

今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的于某从当地检察院接过不起诉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变为见义勇为者,这是咋回事?

1年前的一天凌晨,于某和朋友就餐后,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名男子对一名女子施暴,便上前劝阻,并询问女子和男子关系。女子称不认识该男子,但事后查明,两人系男女朋友。在于某劝说过程中,施暴男子用右肘击打于某颈部。于某随即将男子放倒,致其左胫腓骨下段骨折,构成轻伤一级。

随后,公安机关以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当地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对不法侵害的现实性、紧迫性、危险性及防卫意图、防卫对象、防卫手段、防卫限度等要素重点审查,最终认定于某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离不开政策支持、法治保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维彬指出,虽然国家层面还未出台专门针对见义勇为的法律法规,但在刑法中,已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个方面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保障。

为见义勇为者护航的不止刑法。我国民法典设立了“好人条款”: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又找不到侵权人,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很多人不敢出手相救,一方面担心自己受到损害无人管,另一方面也怕对受助人造成损害说不清。”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波说,在“救不救”“管不管”等问题上,立法和司法亮明了态度:为善行义举、见义勇为撑腰鼓气。

推动见义勇为成为良好风尚

2003年出生的李果,是四川遂宁应用高级技工学校的一名学生。别瞧他年纪小,却干了一件“大事情”。

今年2月12日下午4时,一辆载着25名乘客的公共客车驶向四川省安岳县协和镇,李果就坐在车上。

客车驶入一个弯道时,一名男子突然毫无征兆地上前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并用力推挤司机。车辆发生猛烈晃动。

“他做出过激行为,已危害到整车人的安全。”李果说,没想太多就冲了上去。李果将抢夺方向盘的男子按倒在过道中间,为司机停稳车辆争取了时间,保护了一车人的安全。

越来越多像李果一样的年轻人加入见义勇为行列。自古以来,见义勇为就备受推崇。在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支持与保障见义勇为,让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我国各个省份基本都已出台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但各地规定并不统一,带来了诸如认定标准不一、认定机构不同、奖励标准不够明晰等问题。”宋维彬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立法,规范和统一全国的见义勇为工作。

见义勇为涉及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陈波认为,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的作用,不能让英模们流血又流泪。比如,出台相关医疗政策,避免见义勇为者因高昂医疗费犯难;探索建立相关法律援助制度,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等。

“既要解一时之困,也要从机制上解决英模们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胡增印表示,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实施“全国见义勇为英模困难家庭救助金项目”,每年向每家发放一定数额救助金,帮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同时,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妥善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后续优抚保障。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是推动见义勇为成为良好风尚的关键。“近年网上不时出现好人吃亏的报道,使一些人对见义勇为心存顾虑。”陈波指出,应加大对英模事迹的宣传力度。此外,对污蔑讹诈、造谣见义勇为者的行为,要依法严惩、坚决抵制。

见义勇为值得鼓励,见义智为同样值得倡导。来自江西景德镇的王亮,是解放军陆军步兵学院的一名学员。2020年7月的一天,一辆小轿车侧翻坠入河中。王亮碰巧驾车路过,从车上工具箱取出一把铁锤便从5米高的崖壁跳进河中。2分多钟,救了一家4口。

“我潜入浑浊的水中摸到一人,是小孩的外婆。我赶紧将她从车里拉出背上岸。”王亮回忆说,“此时老人已没有呼吸,我用部队所学急救技能,进行心肺复苏。经过数十次按压,老人逐渐恢复了意识。”

“在许多危急情况下,见义勇为者要有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科学适当的施救方法。”宋维彬说,可考虑在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开展安全防护、应急救援、医疗救助等方面培训,丰富大家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知识技能。“但当情势明显超出自己能力范围,还应量力而行,这也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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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如何认定

4类行为被明确为见义勇为:同正在进行的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同正在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妨害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其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免受正在遭受的侵害,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的行为。

见义勇为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确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民政部门提供见义勇为线索。

——《〈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见义勇为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负责。见义勇为人员可向公安机关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也可向公安机关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对未提出申请也未被举荐的见义勇为行为,公安机关可直接启动确认工作。

——《浙江省公安机关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公民在履行特定义务以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见义勇为事迹。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到有关反映后,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核实情况。

见义勇为行为经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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