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莹 范天娇 王春 周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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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吃月饼,寓意着花好月圆、家人团圆。过节时买上两盒月饼,不论是自家吃还是送亲友,都是人之常情、追求美好。然而近年来,每到月饼黄金销售季,生产商家在月饼包装上“各出所能”,极尽奢华之能事,月饼价格也跟着水涨船高,这种时令食品的过度包装不仅将成本转嫁给了消费者,更带来大量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紧接着8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实施,被称为“最严月饼瘦身令”。二者共同剑指豪华包装、混装销售、售价畸高等月饼制售突出问题。
在月饼“瘦身”强监管之下,今年的市场表现如何?《法治日报》记者在中秋节前实地探访福建、安徽、浙江、河北的多家大型商场以及糕点专营店后得知,随着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各地月饼市场已有很大改观、消费更趋理性,“天价月饼”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虽然一些所谓走“高端市场”的月饼仍存“擦边球”现象,但通过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月饼基本已经“瘦身”回归传统美食本位,健康和新鲜感成为消费者挑选月饼的新趋势。
政策频出剑指过度包装
今年5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月饼“瘦身令”——《限制食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月饼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月饼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为7,相当于允许的最大包装体积缩减了42%。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整为15%,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包装成本占比不超过20%。同时,包装材料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等贵重材料。严格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6月,四部委《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发布,提出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严格执行包装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
进入8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与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联合表示,对月饼过度包装将进行消费监督;《限制食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月饼过度包装和严肃纠治“天价”月饼。
国家发改委持续部署各地对商超、酒店、餐厅月饼销售情况开展巡查,监测线上月饼销售,督促经营者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8月17日,国家发改委再次表示,近年来出现的“天价”月饼,往往伴随着豪华包装、使用珍稀食材以及搭售高价商品等现象,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只占市场销售额约1%的单价500元以上的盒装月饼中。可视情况开展月饼成本调查,了解真实成本和利润,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将进行约谈,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中秋节前,记者走访了安徽省合肥市多家超市和商铺,未发现“天价”月饼,过度包装现象也比较少见。不少销售人员表示,这与国家的监管要求和不断加强的监管力度有关。
记者在各商超走访中,也从销售人员口中多次听到“标准”“限制”等字眼。不少食品行业从业者表示,遏制天价“月饼”、过度包装等要求在月饼市场的落实效果肉眼可见,有效纠正了过去长期存在的商品价值与包装价值之间的错位。而要进一步根治月饼市场乱象,还需要动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加强监管力量,发动社会参与,引导月饼市场规范健康运行,营造全社会“理性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的新风尚。
物美价廉型普遍受欢迎
在国家持续遏制“天价”月饼的态势下,消费者的消费理念逐渐变得理性、健康,月饼行业也向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8月中旬,记者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多家连锁超市看到,商家已经开始设置月饼专区,既有种类齐全的散装区,也有琳琅满目的礼盒区。礼盒区以各大品牌月饼礼盒为主,包装多为纸盒,几家连锁商超的月饼礼盒售价多数在100元至300多元之间,400元以上的月饼礼盒并不多见,价格相对“低调”亲民。
“超市售卖的月饼礼盒一般都是买来走亲访友的,所以价格一直没有太高,包装上既不会特别豪华也不显得小气。”某超市月饼专区一位销售员告诉记者,往年超市有时会摆放个别几款较为豪华的月饼礼盒,销量相当有限,今年有“最严月饼瘦身令”,超市干脆就不销售价格超过500元的月饼礼盒了。
石家庄市藁城区黄庄村做月饼的传统已传承60多年,近年来该村生产的手工月饼闯出名号,全村已有40多家登记注册的月饼生产企业。“黄庄月饼比较偏传统,馅料和口味上符合大众口味,价格一斤十几元,最重要的是制作上坚持纯手工工艺,一直是小时候的味道。”家住石家庄市的李丽娜告诉记者,目前在市区很多商超都有黄庄月饼专柜,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
像商超销售的平价月饼和黄庄月饼这种味美实惠型的品牌月饼,一直是消费者中秋自购食用的首选。此外,一些月饼在口味和创意上不断“破圈”,也吸引了不少年轻人的关注。“传统月饼虽然也好吃,但五仁、莲蓉、豆沙、枣泥多少有点‘审美疲劳’,况且高糖高油,不敢多吃。一些新式月饼有椰蓉、巧克力、黑松露等新型口味,有时会尝试一下。”李丽娜说。
9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的一家大型超市,入口处摆放着两个大型货架,上面满满当当的都是月饼礼盒。
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销售的月饼款式大概有30余种,价格从128元到499元不等。货架中央摆放在显眼位置的礼盒价格多在200元至300元之间。一些主打馅料为黑松露或鲍鱼等高档食材的月饼,其价格也在300元左右。
售货员向记者介绍,今年最热销的一款品牌月饼其售价为238元,想买的话还可以有额外折扣。实际上,记者对多家商超询问是否可以打折时,得到的普遍答复都是大于200元的礼盒可以便宜60元至80元不等,平均折扣在八折左右,如果是大型团购的话还可以更便宜,488元的某品牌月饼礼盒甚至是通过买一赠一销售,单个礼盒价格在244元。
“几乎所有的月饼礼盒都有促销活动,还不如直接就明码标价,让消费者买得明明白白的。”在超市购物的孙女士建议。
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发现,各家在礼盒的陈设和摆放上均差别不大,热销产品的价格也都普遍维持在200元到300元之间,整体的月饼价格都在500元以下。而在一些糕点烘焙店铺内,价格要更加亲民一些。在月饼种类上,糕点店铺还会提供自选礼盒,由消费者自行挑选口味,这种销售手法更受到市民的青睐。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仅15分钟就有两个礼盒装月饼售出,相比其他货架上的月饼销售速度更快。
“纯手作”月饼背后也有坑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均会对诸如月饼之类的节令食品开展节前食品抽检,并公布不合格产品及售卖商家等信息,提示消费者谨慎选购。
而一些名为“纯手作”的月饼,既无生产厂家,也没有明确保质日期,保存不当发霉变质并且商家已然退钱后,消费者还能要求赔偿吗?
浙江温州永嘉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通过微商购买月饼引发的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案件。
因经营鞋材辅料生意需要,汤瑶(化名)常常逢年过节向客户赠送小礼品保持联络。2021年中秋前夕,汤瑶准备像往年一样向客户赠送中秋月饼,便不假思索地联系到连续两年有供货往来的刘芯(化名)。
刘芯主动邮寄样品给汤瑶试吃,试过不错后汤瑶便向刘芯预定了100份,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刘芯支付了6600元的月饼款。
9月18日,汤瑶收到月饼后便直接给各客户寄送。几天后,当她自己打开其中一盒月饼时,却发现包装盒里的月饼早已腐烂生毛,汤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客户提醒不要食用。
汤瑶仔细查看后发现这批月饼系“三无”产品,包装袋上并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事发后,汤瑶多次联系刘芯协商退款,但刘芯仅退还了5000元。
无奈,汤瑶起诉至永嘉法院碧莲法庭,要求刘芯退还货款1600元,并赔偿自己66000元及名誉损失费2万元。
汤瑶认为错寄腐烂礼品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名誉损失,给店铺经营造成了负面影响。刘芯则辩称,自家月饼均为纯手工制作,并未添加各类防腐剂,由于当时气温较高,每天均温30多摄氏度,极易导致月饼变质。由于汤瑶并未将所有月饼退回,故并未全额退款,并表示后续自己愿意适当赔偿。
在经办法官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芯退还原告汤瑶剩余月饼款1500元,并赔偿汤瑶经济损失16000元,两项合计17500元,汤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现如今,各类线上销售平台层出不穷,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各大生产、经营者无证经营、销售不达标产品的现象也层出不穷。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物时要尽量选择正规厂家、正规渠道生产的商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遇到产品问题要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合理渠道正当维权。
月饼混装现象虽少犹存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厦门多家知名品牌茶叶连锁店进行检查,发现个别商家存在将月饼与茶叶混合销售的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并做好后续的规范经营。
中秋来临前,福建省多地多次开展涵盖线上线下商超以及餐饮行业、酒店饭店等范围的专项检查,遏制“天价”月饼、混装月饼,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合理定价,鼓励月饼重拾大众消费品属性、回归传统文化本源。
福建是我国的产茶大省,饮茶历史悠久。在茶文化的熏陶下,福建人也将茶叶作为中秋节走亲访友的一种常见礼物,月饼混搭茶叶、茶具销售的现象也一直普遍存在。
“我们为了维护客户关系,逢年过节最常送的礼物就是茶叶礼盒。”在福州某私企公关部工作的小李告诉记者,“往年中秋节,我们也会挑选月饼与茶叶的组合礼盒来送,方便是方便,就是价格比单独的月饼礼盒贵了许多,六七百很正常,有的要上千元钱。”
小李说,由于茶叶种类繁多、品相不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再加上附送的精美茶具,导致搭售茶叶的月饼礼盒价格居高不下,远远超过了月饼的实际价值。
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且月饼包装空隙率执行新标准,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
8月15日,在上述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实施当天,就有媒体探访了福州市多家酒店的月饼销售情况,发现仍存在月饼混装茶叶销售的情况。在福州西湖大酒店,大堂销售的月饼礼盒混装了6块月饼、12泡茶叶,价格为498元/盒。当工作人员被问及是否知道月饼不能混装销售时,对方称并不知道有此规定。
“超市主要是以走量为主,想要‘送礼’的话,一些品牌糕点店的月饼礼盒更加豪华,价格也更高;要是想买更高档的,就得去一些星级酒店销售专柜了。”在石家庄的一家超市,一位销售员看到记者在月饼专区转来转去始终举棋不定,在询问购买用途后说。
据了解,一些品牌烘焙店会销售各种主题的月饼礼盒和月饼券,其中不少售价超过500元。记者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一家烘焙店看到,店内销售的月饼礼盒有数款超过500元,其中一款主打低糖、杂粮主题的月饼礼盒售价最贵,售价近600元。
一些主打“酒店自制”的星级酒店月饼礼盒则更加豪华。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大堂内设有中秋礼盒专柜,月饼礼盒与其他熟食、酒类、海鲜礼盒同台销售。工作人员介绍,在售的月饼礼盒价格从300多元到600多元不等。还有一类“礼盒套装”,其中除了月饼还有其他食材,比如一款售价逾2000元的“礼盒套装”中就包含月饼、海鲜、红酒等。
当记者提及“最严月饼瘦身令”时,工作人员表示对此知悉,称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将被重点监管,但是并未被禁止销售,该酒店所有在售礼盒均不违反相关规定。“有需求就必然有市场,对于商务馈赠来说,几百上千元的礼盒并不贵重。”该工作人员说。
至于所谓的“礼盒套装”是否涉嫌将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销售,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就是您买了各种礼品,然后我们给您统一包装起来,这不是月饼礼盒,不存在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的问题。如果您有需要,这些都可以分开来买。”
而在合肥的一家食品商铺内,记者也注意到有的月饼礼盒还在搭配销售。该店铺销售的三层月饼礼盒中,除了一层包括8块月饼之外,还在另外的两层中添加了猪肉脯以及坚果类的零食。还有的礼盒还附带有音乐盒,显得与众不同。
超限价的月饼礼盒不做了
8月1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各相关经营者发出《关于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告诫函》),重点监管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并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鼓励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包装,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函》明确,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赠送物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
8月27日,《告诫函》发出一周多后,记者再次走进福州市区的商超和酒店,以消费者身份探访“天价”月饼、混装月饼的乱象是否得到整治。
记者来到此前曾被曝销售混装月饼的福州西湖大酒店,发现大堂的月饼销售区展示着五款主打月饼礼盒,价格均低于500元的标准,也没有发现搭售茶叶的礼盒。这些月饼礼盒中,最便宜的为228/盒,为单层纸盒包装,内装6块月饼,月饼总重为360克;最贵的为498/盒,为双层纸盒包装,内装6块月饼,总重量为620克。
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展示的月饼礼盒有些是空的,里面并没有月饼,仅在价签上标明了月饼的价格、馅料、数量和重量等信息。工作人员称这些是样品,酒店的月饼需要订货
在福州市鼓楼区甘洪路的永辉超市大儒世家店,记者在月饼销售区看到,散装月饼与月饼礼盒分区摆放,仅礼盒摆放区就展示了二三十款不同品牌的月饼礼盒,大多为纸盒或铁盒包装,没有发现木质包装盒,也没有发现混搭茶叶包装的礼盒。
“今年限价规定很严格,月饼礼盒均价都是在两三百块钱,超过400元的都很少,多买还可半价优惠。价格降下来这么多,厂家哪还愿意在包装上多花成本啊。”负责月饼销售的超市员工告诉记者。
根据《告诫函》规定,福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的价格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查处。同时,依法依规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告诫函》还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经营者趁节日到来之际实施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生产厂家制作的月饼礼盒都是500元以下的吗?还是超市怕贵的不好卖,所以没有从厂家进货?”面对记者的疑问,超市销售人员向记者展示了厂家向超市提供的月饼礼盒画册,包含款式图片、零售价格、内配标准。“这里面的款式有七八十种,挺全的了,可以方便超市挑款进货。但有几种包装比较复杂的,虽然价格都没超500元,厂家也是很早就打招呼说不做了,你就算想买,我也进不来货。”
记者随机挑选了不同品牌的几款礼盒,发现生产日期多为7月下旬和8月上旬,保质期为60天至90天不等,都是在《告诫函》发布前生产,有的还早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实施日。“这也说明月饼生产厂家还是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的,也能避免生产出的月饼因不符合销售标准无法上市,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超市销售人员解释说。
在合肥市包河区一家商业综合体内的超市,记者打开货架上的十余种品牌月饼的外包装发现,今年月饼的独立包装盒排列更加紧密,整体上看起来也会更加贴合,内部的月饼数量普遍维持在8至10枚。在某糕点专营店的线下销售门店,记者打开设计精美、售价499元的三层礼盒,发现每层的独立包装都紧贴在一起,基本每一层都没有额外空间。
但体积和数量差不多的月饼礼盒,却会出现有净含量大小不一的情况。记者通过对比发现多数月饼每小盒的净含量在50克至60克不等,但个别品牌的月饼每小盒净含量却仅有40克甚至35克,消费者如果光从外部看而不细看净含量数值的话,可能会花更多的钱买了更少的量。
一位购买月饼礼盒的消费者告诉记者,购买月饼是因为马上过节需要有点节日气氛,自家人吃不会在乎什么包装,除非送礼才会选择价格贵的礼盒。记者在询问一些路过购买糕点的年轻人时也得到了很多类似的答案,有不少人表示,自己不会去选择花很多钱购买月饼。
月饼披上知识产权“铠甲”
一块小月饼,背后专利无数,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检索界面查询,光是与月饼外观设计相关的专利就有8412条。走马灯式、各种动物造型、与各大IP联名……月饼界的“内卷”程度令人瞠目。
对于月饼生产企业来说,拥有专利就等于在市场里有了话语权,也就能更多地获得关注。保护专利,守护知识产权,对于营商环境大有裨益。
去年4月,因为月饼被侵权,浙江省义乌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以案释法。
原来,自2020年8月,在未获得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陈某某(另案处理)雇佣被告人蔡某某、唐某在微信上销售标有“香港美心月饼”商标的假冒美心牌月饼。后蔡某某、唐某向郑某(另案处理)推销假冒美心牌月饼,并将货款转入陈某某等人提供的收款码或账户中。被告人蔡某某、唐某共向郑某销售60万余元假冒美心牌双黄白莲蓉月饼及流心奶黄月饼。同年11月16日,蔡某某、唐某被抓获。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发表公诉意见。
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保护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就是激励和保护创新。然而,现实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