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000409.SZ)昨日晚间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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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云鼎科技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6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缓解公司偿债压力,解决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增强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能集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山能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云鼎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6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3亿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30%。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尚未分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
本次发行前,山能集团持有公司8535.66万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53亿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达6.64亿股。山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39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93%。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山能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云鼎科技发布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显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代表人为卢星宇、王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