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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香科技实控人行贿进行“利益互换” 频频涉及违法违规被罚

长江商报 | 2022-07-22 08:44:44

实际控制人及高管行贿,IPO报告期也不收敛,没有意外,万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香科技”)被上市委“毙掉了”。

近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作出终止万香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万香科技成为今年以来第16家IPO被否的企业。

上市委认为,2015年至2019年,万香科技实际控制人、时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涉及9项行贿事项,且在报告期内仍有发生,不符合创业板相关发行注册规定。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在A股IPO企业中,因为行贿而导致IPO被否的极为罕见。

万香科技深耕香料领域,算得上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覆盖全球的销售网络。不过,公司盈利能力并不稳定,且债务压力较大。

数据显示,近年来,万香科技过半营业收入来自海外市场,在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的情况下,存在诸多风险。2020年、2021年,公司经营业绩接连下滑,净利润两年下滑35%,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公司抵御风险能力较低。

截至2021年底,公司债务余额5.94亿元,而货币资金仅有0.53亿元,偿债能力较低。在IPO募资计划失败后,公司偿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实控人行贿进行“利益互换”

上市委反复追问后,仍然未给万香科技的本次IPO放行。其中,一个核心因素就是行贿。

根据最新披露的招股书上会稿,万香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时任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涉及9项行贿事项,其中,有6起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春南亲自操刀。

9起行贿案中,3起与实控人李春南投资房地产项目相关,其余的则涉及万香科技及其子公司项目申报与环保评审等,受贿者多为江苏淮安官员。

李春南行贿的官员中,级别最高的为江苏省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海平。2017年11月,王海平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根据此前权威部门披露的消息,王海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2018年7月,王海平一审被判5年,被控受贿金额为178.25万元,这其中就包括李春南的行贿。

根据判决书,王海平利用担任淮安市清河区区长的职务便利,在江苏汇丰房产实业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为该公司协调推进土地拆迁工作提供帮助,并在办公室收受李春南贿送的10万元。

据披露,李春南行贿的王桂先、曹华富、张汝华、刘新华、孙健等人均已被判刑。整体而言,李春南单笔行贿的金额并不多,但持续时间长、花样多。

如曾任江苏淮安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副局长的刘新华,从2005年春节开始,到2013年中秋节前,持续收受李春南的贿赂,累计为13.60万元。

收受李春南行贿金额最多的是曹华富,其曾担任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主任。2009年4月至2013年3月,李春南向其行贿金额为54.07万元人民币及7.8万美元,合计高达百万元。

这其中,涉及利益互换。期间,李春南安排曹华富之子曹某工作,曹某在没有提供劳务的情况下,按月挂名领取工资薪酬。曹华富利用担任淮安市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李春南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批和调整谋取利益。

在环保领域,李春南也是费尽心机。

王桂先曾担任淮安环境监察局局长,李春南以为其女儿安排工作为名,不实际工作而发放工资及五险一金,共计19.5万元。王桂先本人曾收过来自万香高管的2万元购物卡等。参与行贿人员除了李春南,还有万香科技的时任董事、副总裁以及其他核心人员。

与之对应的是,在环保领域,王桂先为李春南大开“方便之门”。根据法院判决书,王桂先对李春南旗下的公司在排污督查、燃煤蒸汽锅炉建设和查处方面给予“关照”。

类似的“利益互换”还有不少。

创业板上市委痛斥李春南及其时任高管、核心人员多次行贿,且在报告期内仍有发生,追问万香科技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能否合理保证公司合法合规。

频频涉及违法违规被罚

除了实际控制人等行贿外,万香科技也是违规不断,屡屡领罚单。

在冲击A股创业板之前,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万香科技原股东万香国际曾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但因股价长期低迷、再融资难度较大,万香国际筹备私有化并在新交所退市,拆除红筹架构。

然而,在红筹架构拆除期间,李春南等15名自然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外汇投资登记被行政处罚。同时,李春南等15名自然人未缴纳在万香国际私有化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李春南等人存在欠缴税款问题。

万香科技在经营方面的违法违规也不少。

其中,因消防违规,子公司宏邦化工屡收罚单,2018年2月、去年12月、今年1月,其分别收到0.5万元、5万元、2万元、2万元罚单。2021年8月,因消防设施未保存完好有效,子公司万香源被消防部门罚款0.5万元,4天后,因停用消防设施万香源又被罚款1.85万元。

海关申报方面,万香科技称,因自查发现并向海关报明公司自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因业务不熟,对申报价的计算方法理解有误,导致在向海关申报保税料件内销补税时,进口料件的申报价低于应申报价格,公司被淮安海关罚款20万元。

2020年初,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万香科技存在应急器材不能满足日常需要、有1处工艺管道未设置符合规范的明显标识、有3台以上的安全设施、设备未能正常使用等违法事实,淮安市淮阴区应急管理局对万香科技罚款9.75万元。

环保方面,2018年,万香科技生产过程中恶臭污染物厂界臭气浓度超过标准值,淮安市淮阴区环保局对其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李春南曾经的行贿对象之一王桂先已经落马且被判刑。

数据显示,仅在2017年至2021年,万香科技及其子公司因气体污染物排放超标、海关申报违规、消防违规等合计被行政处罚11次。

备受质疑的是,万香科技似乎是“屡教不改”。如子公司宏邦化工因消防问题连年被罚。

IPO募资告吹5.94亿债务重压

万香科技经营及财务方面均存在压力。

招股书显示,万香科技成立于2001年,专注于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分别在江苏淮安、宁夏石嘴山、上海浦东建立了生产基地,在北美、欧洲、亚洲多地设立了全球化的销售网络。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二氢茉莉酮酸甲酯、龙涎酮、左旋香芹酮、乙基麦芽酚、薄荷油系列等,广泛应用于香精香料、日化、食品饮料等行业。

公司称,其作为国内最早一批进入国际香精香料的企业之一,产品已覆盖全球六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万香科技具有较强的品牌效应,已经与芬美意、奇华顿、IFF、曼氏、德之馨等国际十大香精香料公司及高露洁、宝洁、玛氏箭牌等国际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

招股书披露,根据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出具的证明,2017—2019年,万香科技及其子公司出口销售的龙涎酮、二氢茉莉酮酸甲酯、左旋香芹酮、留兰香油等产品,在中国同类产品供应商中,产品出口销售额和销售量均排名第一。

不过,近两年,公司的经营业绩在接连下滑。

数据显示,2017年,万香科技实现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分别为8.40亿元、0.70亿元。2018年、2019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14亿元、11.78亿元,基本持平;净利润为0.95亿元、1.17亿元,同比增长36.23%、22.58%。

2020年、2021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18亿元、14.15亿元,同比增长3.35%、16.16%。同期,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0.78亿元、0.76亿元,同比下降33.74%、2.07%。

对比发现,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是2017年的1.68倍,但净利润仅略高于2017年,近两年已下滑35%。

万香科技的境外收入占比较高,2019年至2021年,其外销收入分别为7.85亿元、7.06亿元、7.93亿元,占比分别为68.04%、58.47%、56.75%,尽管呈下降趋势,但仍然超过一半。

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汇率波动频繁,外销收入占比高隐藏有风险。

本次IPO折戟,万香科技的偿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根据招股书,本次IPO,万香科技计划融资6.48亿元,其中4.68亿元用于扩产、1.80亿元补充营运资金。

显然,IPO折戟,如果继续投建扩产项目,万香科技需要另外筹资,这将产生新的压力。

事实上,公司已经存在较大的财务压力,这也是公司需要使用1.8亿元补充营运资金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1年底,万香科技账面货币资金只有0.53亿元,而其长短期债务达5.94亿元,其中,短期债务为4.11亿元。现有资金维持正常日常运营都不够,更别谈还债。

未来,万香科技将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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