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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晚,北京文化公告遭4家公司起诉,涉及追讨电影发行收入、投资收益等。
公告显示,北京文化于近日收到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书》、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起诉状》、嘉影上行(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状》和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起诉状》。
具体来看:
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判令北京文化立即支付电影项目发行收入人民币约6169.46万元;判令北京文化立即支付截止至2022年3月30日的发行收入利息人民币约2936.50万元及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等。
北京壹同传奇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请求判令北京文化支付投资收益共计人民币约2910.21万元;请求判令北京文化提供本片的制作成本分割单、待分配收益的结算报表以及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给的票房结算单等;请求判令北京文化赔偿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暂计人民币约127.66万元。
嘉影上行(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出示电影项目制作投资决算资料,并依照涉案合同约定确定原告实际投资份额;请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支付回收投资成本250万元;请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出示电影项目收入结算资料,并判令北京文化据实支付影片的应分配收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支付的影片分配收入为人民币约724.70万元);请求法院判令北京文化支付迟延履行支付义务的违约金。
西虹市影视文化(天津)有限公司请求判决北京文化支付结算款项,暂计人民币约2535.76万元;请求判决北京文化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暂计人民币约25.50万元等。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文化旅游等。
业绩方面,北京文化2022年一季度营收大减近70%,公司表示系上年同期电影项目收入较高;净亏损约2082.15万元,同比缩窄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