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交所对*ST新亿作出终止上市决定。*ST新亿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造假,扣除虚增营业收入后,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均低于1000万元,且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规避退市,性质恶劣,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最终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新亿也成为2022年A股首家强制退市公司。
上交所表示,针对*ST新亿存在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积极通过司法途径向公司及其年审机构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寻求赔偿,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后续,公司股票将于3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停,交易15个交易日后摘牌。
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形式粗暴手段恶劣
今年3月2日,*ST新亿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1338.54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00%;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572.3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5.13%。追溯调整后,*ST新亿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为0元、465.86万元。也就是说,公司所谓的业务收入,几乎都来源于造假。
记者注意到,*ST新亿造假金额看似较低,但其手段却极为简单粗暴。比如,签署贸易合同所用资金在实控人与好友间循环一圈确认收入;再如,在未提供物业服务、也没有物业管理成本的情况下,确认物业收入。不仅如此,*ST新亿在2019年还新增了造假途径,通过孙公司鼎盛源在实际未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未确认物业服务成本、也未实际获取现金流入的情况下,确认物业管理收入229.7万元。甚至在2020年审计期间,公司还与相关方倒签租金抵账协议,在相关方实际未租赁房产、也未管理转租或收到转租租金,相关债务未抵消的情况下,虚增营业收入130万元。
记者进一步查阅发现,公司对应造假财务年度的员工数量仅为十几人,有限的资源决定其造假方式的单一和粗暴,也恰恰反映了公司“创造条件也要造假”以规避退市的主观恶性之大,情节之恶劣。
“摘牌”不能“免责”投资者可积极维权
如今,随着终止上市公告的发布,*ST新亿也将结束停牌状态进入退市整理期,等待被摘牌。对于这家长年空壳化、公司治理混乱的公司而言,这一结局并不令人意外。
*ST新亿前身为重庆四维瓷业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而在长达将近23年上市历程中,公司多年处于“披星戴帽”的状态。尤其是2014年,当时还名为“*ST国创”的公司深陷“优道非法集资案”,爆出巨额债务,随后便“加速跌落”。
近年来,*ST新亿一直是主营业务空壳化的状态,公司治理混乱,违法违规事项频繁发生。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靠零星贸易业务及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维持运营,属于典型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尽管*ST新亿面临被摘牌,但相关责任人绝不会因此“免责”。
有法律专家向记者表示,在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投资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理性主张股东权利。现行制度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利提供了多种途径。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ST新亿和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以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民事救济或赔偿。在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目前,多单财务造假的公司对应的相关投资者已获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