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晚间,巴安水务(300262)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现任副董事长张春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7日,据张春霖介绍,其涉嫌信披违规的事由是,2020年7月曾办理了一项1.3亿元的借款质押,因对方要求由巴安水务为借款提供担保。该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违反《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早在2020年7月13日,巴安水务就已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表示,张春霖新增质押股份数量为4000万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14.32%,质押起始日是2020年7月9日,质权人为任元,质押用途为个人借款。
那份公告明确,张春霖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质押的主要原因为投资资金需求,及无偿为上市公司体系向银行申请融资做股票质押增信。
但是,2021年11月29日的一份公告则明确指出,当时那笔质押借款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巴安水务披露,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张春霖于2020年7月9日与任元签订《借款质押合同》,张春霖将其持有的巴安水务4000万股质押给任元,借款1.3亿元用于偿还部分融资款项,同时应任元要求,由巴安水务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违反《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据巴安水务信披,张春霖最终以自筹资金及拍卖股票方式偿还了借款。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上市公司与任元协商解除了上市公司对张春霖向其借款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上市公司解除了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也被消除。
至于当时未就担保事项进行披露的原因,张春霖表示,“当时确实缺乏这个(信披)敏感度,觉得一个月的时间会还的。后续因另外一笔钱没有跟上,导致延续了一年左右。”
违规担保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监管对此保持高压态势,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对担保信息的披露。上海市公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於炯向记者解释称,“上市公司给控股股东担保,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必须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依照不同授权)对此作出表决,而且控股股东必须回避,不得参与表决。”
因信披违规,张春霖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应该披露的信息不披露就是虚假陈述,虚假陈述,一方面要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另一方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司法解释,由此受到损失的股民可以向法院申请索赔,而且还不必等到证监会处罚,就可以申请索赔,向法院起诉。”於炯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时,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巴安水务的定增计划或因此而暂停。
对此,张春霖表示:“巴安水务与山东高创的混改工作还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同时公司的定增工作也在山东高创的协助下进入后期阶段。”
关于此案的最终结果,需要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