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讯,2月16日,恒泰艾普收关注函,深交所要求说明董事长辞职是否符合《公司法》。
2022年2月14日,恒泰艾普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显示孙玉芹决定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但其在辞职信中载明“本辞职信自第五届董事会选举出继任董事长之时生效”;2022年2月15日,恒泰艾普披露《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显示王艳秋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恒泰艾普董事会指定由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王莉斐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深交所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要求恒泰艾普说明以下事项。
其一,请恒泰艾普说明截至目前,第五届董事会是否召开会议选举继任董事长,如是,请按规则披露会议决议和其他相关文件;如否,请披露后续选举董事长的相关安排。
其二,请恒泰艾普说明孙玉芹的辞职是否已生效,相关事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恒泰艾普章程的规定。
其三,请恒泰艾普说明指定王莉斐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是否经过董事会审议,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规则》和恒泰艾普章程的规定,相关指定安排是否合法有效。
其四,恒泰艾普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恒泰艾普成立于2005年,是我国产品结构最完备、技术特色最突出、最具成长能力的勘探开发技术服务商之一,公司于2011年登陆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