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4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近期连续出台多个文件,设立并规范使用“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年来,我省围绕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畅通金融服务毛细血管、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进一步发挥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作用,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实施方案》和《河南省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明确中原再担保集团为资金池受托管理人。在此基础上,中原再担保集团结合实际运作需要,制定出台了《河南省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
“资金池”主要用于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业务代偿补偿机制,对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担保业务代偿进行补偿,提高省级再担保机构风险承受能力,增强其对市县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增信能力,带动全省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
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代偿补偿条件的再担保业务,“资金池”按照省级再担保机构实际承担代偿责任的50%对省级再担保机构予以补偿;对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符合代偿补偿条件的直接担保业务,“资金池”按照担保项目实际风险责任的20%对省级再担保机构予以补偿。同时,明确再担保机构(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银行承担的风险责任分别不低于40%、20%,通过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调动各方合作积极性,增强银行贷款投放意愿。
“‘资金池’政策是支持市场主体、纾困惠企和助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省财政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的有力抓手,我们鼓励市县财政同步设立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有效实现上下联动,切实发挥资金池杠杆放大功能。”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
“资金池”首期规模2亿元,预计可带动中小企业融资规模200亿元,将有力引导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全省实体经济发展。此外,财政部授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管理的3亿元中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专项资金,也将由中原再担保集团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共同管理。
据了解,今年1—10月,中原再担保集团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备案入库再担保业务新增7653笔,较2019年全年增加6290笔;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9.31亿元,较2019年全年增加15.57亿元,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提升,带动全省10.6万人就业。截至目前,中原再担保集团累计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备案入库再担保业务9164笔、87亿元。
中原再担保集团负责人表示,将在充分发挥“资金池”政策效用基础上,引导市县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营,凝聚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合力,撬动各类金融资源投向小微、“三农”等普惠领域。(记者 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