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下午,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郑州市市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缓解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市核心区域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0年12月4日起开始施行,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具体如下:
限行区域: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大河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限行时间: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 )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 、6 、8 、0)在双日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