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13条意见,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提出力争经过3~5年努力,全省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
《意见》提出,各地政府要合理确定产业集聚区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各类设施配建标准,不得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大绿地等形象工程。产业集聚区相关规划的空间布局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发展工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其工业、仓储物流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0%。严格规划实施评估,实际使用各类建设用地未达到规划总面积70%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不得扩区。
《意见》要求,盘活存量土地,提升利用水平。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以盘活存量确定增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
为优化供应方式,增强保障能力,《意见》明确,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
《意见》还提出,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奖惩机制,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对行动成效显著的予以激励,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问责。各地要积极稳妥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节约集约、提质增效。
此外,根据《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我省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省将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