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提升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措施》明确,将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为重点,在3年内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1万套。
为加强城镇住房保障,贵州还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8万户、棚户区(城中村)改造4.9万户。同时,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范围,筹集公租房1万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5万户。
为强化城镇建设的土地支撑,贵州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全面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同时,探索建立迁出农村人口原有宅基地复垦复绿补助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的机制,开展“标准地”和混合用地改革试点。
贵州还将从提高城镇品质、做强城镇经济、加强城镇保障等方面发力,走出一条“山为景、桥隧连、组团式、集约化”的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到2022年,贵州省城镇常住人口将达到201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左右,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000平方公里以上,城建投资完成7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