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日前发文要求,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农村留守妇女数量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基本信息台账。
福建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家庭男性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农村留守妇女普遍面临家庭照护负担重、就业创业机会少、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薄弱等问题。
对此,福建省要求以县为单位,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农村留守妇女数量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基本信息台账,尤其要对贫困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及时录入到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对于生活贫困、身体残疾、身患重病的农村留守妇女,福建省将实行重点帮扶与救助,通过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比对和动态管理、开展扶贫公益项目、加大健康保障力度等予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