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宁省三级检察院全面启动“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困难命案受害家庭的联合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截至7月底,已救助29户52人。
据介绍,2019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故意杀人案件中,大部分被害人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失去“顶梁柱”的受害家庭往往会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甚至生活难以为继。今年初,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有效整合司法、社会救助资源,并作为三级检察院的全年重点任务。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柳忠清介绍,开展“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不仅改变了检察机关命案办案模式和司法救助方式,更是降低命案引发的信访矛盾、次生犯罪的务实举措。为此,当地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检察官工作指引(试行)》,列出了《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多元化救助参考清单》,主动融入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救助工作格局。
此间,检察官们还积极与民政、教育、残联、妇联等单位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对接,建立了联合救助机制,对受害家庭实施多元救助。
2019年底,铁岭市铁岭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村民刘某夫妇被害身亡,刘某70多岁的母亲以及三名子女受伤。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受害家庭面临的现实困难后,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控申部门,并将其纳入“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很快,检察官为受害家庭申请到12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交给了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