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非机动车、行人的遵章守法意识,8月3日,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市区范围开展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7时30分,交警二大队根据相关部署,在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口展开行动,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与此同时,交通志愿者协助交警部门维护路口交通秩序。在民警的疏导下,整个路口的交通秩序良好,但个别非机动车和行人仍存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
行动中,一位骑共享电动车的男子由西向东走机动车道通过路口,滚滚车流与其擦身而过,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将其拦下,并向其讲解了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以及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危险性。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元罚款。
时隔不久,一男子驾驶电动车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被路口民警拦截。该男子表示其目的地就是北新道和学院路交叉口,没注意逆向行驶的问题。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指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危害,并依法处以30元罚款。
在当天的行动中,交警部门对违法非机动车、行人依法给予多种处罚选择,即:罚款;抄写交通安全常识并签署承诺书;协助民警义务执勤半小时等。行动现场,有的违法行为人因为赶时间,选择了接受罚款;有的则坐在“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教育站”,抄写交通安全常识并签署承诺书。一位抄写并签署承诺书的违法行为人表示:“这种处罚方式挺人性化的,确实让人加深印象,以后一定会多注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记者在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了解到,在日常事故处理工作中,涉及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占据较大比重,其中大部分会出现人伤情况。在这些交通事故中,不乏非机动车、行人存在闯信号灯、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高考期间,在北新道与龙泽路交叉口西侧,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两骑行人头部受伤;不久前,一女子骑共享单车闯红灯,在等待左转弯车辆的空隙穿出,与一直行车辆相撞,头部等部位受伤。“还有一起是在北新道,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公交车相撞,导致电动车骑行人死亡。”民警说。
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此次行动中,交警部门集中优势警力对重点路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高频度、高密度的滚动整治,并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固化证据,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带离现场,依法严处、依法维权,加大打击力度。行动共出动警力147人次,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436起,行人违法行为26起,协助民警义务执勤158人次,罚抄交通安全常识110人次。交警部门将保持长效严管态势,严查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行人斜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营造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处罚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处罚。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10元;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元;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30元;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元;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5元;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罚款5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