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牡丹江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应对疫情冲击,落实好“六保”“六稳”,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协同配合下,牡丹江市出台了《牡丹江市区应对疫情影响稳企稳岗稳就业促进经济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投入4440万元至5850万元,将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1040万元,实现防疫情、稳就业、保供给、促发展,科学引导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据了解,该《措施》包括,发放消费券提升消费、加大优惠促进旅游发展、加大新建项目贷款贴息、加大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加大外贸企业贴息和补助、减免国有房产租金、减免设备检测费用 、减免占道经营费用、加大孵化基地稳岗奖励、加大就业增岗扶持补助、加大政府融资担保扶持、优化政府采购服务企业等方面内容。
发放消费券提升消费方面,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发放3000万—5000万元消费券的补助方式,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零售、餐饮、住宿、汽车、旅游和5G手机运营商等企业,利用线上、平台等新业态,吸引线上流量,拉动线下消费;加强银企合作,促进营销返利、满减消费;采取打折、豪礼赠送等营销手段,激发消费活力。
加大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的持续经营小微企业,其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发生的1000万元以下至500万元、500万元以下至100万元、100万元以下至10万元、10万元以下等4个档次新增(不含展期)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分别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的20%、30%、50%和10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企业贷款不重复贴息。
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方面,对租用国有经营性用房、场地的承租人,在原有减免租金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减免对象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的自然人、非法人企业,即免收其上半年3个月房租;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上半年再免收1个月租金;按疫情防控要求必须停业的承租人,除免收上半年3个月房租外,按停业时间继续免收租金到允许营业为止;转租、分租国有经营性用房、场地的,要确保减免租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减免范围不包含物业费、取暖费。加大孵化基地稳岗奖励方面。对经评审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8—10万元奖励;评为省级或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需要提醒的是,同一类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如国家和省后续出台相关政策,按补贴标准高的政策执行。执行期限除另有规定外,有效期自发文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此政策只适用于牡丹江市市区,市属各县(市)可根据本政策及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政策。(张博 记者 张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