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黑龙江省住建厅近日施行新办法,对多次违规停放、信用评级低的不良信用信息,将可以会同运营企业推送至有关部门,实施个人信用联合惩戒。
《黑龙江省城镇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实施,对共享单车投放和停放秩序、用户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期三年。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按照停放协议,划定共享单车可停放区域。对违规停放的用户采取取消优惠政策、降低信用评价、收取违约金、限制车辆使用等措施,多次违规停放、信用评级低的将被实施个人信用联合惩戒。
出现大量堆积车辆未能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对重要节假日、重大险情及自然灾害期间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可由属地城市管理部门代为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