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11时许,高速交警涿州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高速公安检查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摩托车驶来,后座上还坐着一位乘客,遂将其拦下并检查驾驶证和行驶证。经询问,摩托车驾驶员和后座乘客是北京人,觉得摩托车出行方便而且自己去的地方也不远就驾驶了摩托车。在出发之前,他们了解到网上有骑友从高速公路通行的经历,查了一下《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摩托车驾驶员就骑着摩托车上了高速公路。
“备足了功课”,还是被执勤交警拦下,摩托车驾驶员满脸茫然。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经过执勤民警的耐心解释,摩托车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接受了处罚。由于该摩托车后座有一名女性乘客,如果继续在高速公路行驶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民警将摩托车司机和乘客劝离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