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安委会印发相关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5月启动,2022年12月结束,
据了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共涉及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旅游、特种设备、校园、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商贸和成品油、民爆物品、医疗卫生和农林牧渔等17个专项。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动全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信息系统,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要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