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西从落户奖励、改革奖励、创新奖励、业务补助、费用补贴等方面出台30条措施,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此次发布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进行了解读。
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优质金融要素集聚。其中,对持牌类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6000万元,对金融中后台服务机构落户奖励最高2000万元并给予电价优惠支持政策,对新型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股权投资机构、金融科技机构落户奖励最高500万元。
若干措施在支持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方面,立足于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属性和特点,对离岸金融、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跨境信贷融资、跨境保险服务、国际航运保险、跨境股权债权融资等跨境金融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和补贴,突出对业务增量的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最高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