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湖南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大学生征兵议题,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联合制定《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简称《措施》),从政治荣誉、复学升学、服务管理、退役安置、经济优待、就业创业等9个方面出台37条优待措施,确保大学生参军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奖励、学业上有保障、就业上有出路,激励更多优秀大学生报名应征。
为进一步畅通大学生参军“绿色通道”,《措施》规定在全省建立大学生士兵“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即由各高校或所属地武装部派专人负责,对应征报名大学生进行精准化管理和教育引导,贯穿报名应征和退役复学全程,并明确全省大学生入伍经历可视作毕业实习经历,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参军顾虑。湖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钟明因疫情一直未能返校,毕业实习也迟迟未能进行,原本打算毕业后报名应征的他因此犹豫不决,在接到家乡桑植县刘家坪白族乡武装部工作人员的电话后,他的顾虑烟消云散。钟明说:“有了专人负责对接,毕业实习问题也解决了,我就踏踏实实等着体检了。”
湖南省征兵办主任吴畏介绍,始终贯穿问题导向,是此次激励措施的鲜明特点。为避免出现参军补助经费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规定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疆进藏奖励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具有银行卡功能的湖南省公民兵役证,于新兵起运之日起120天内落实到位。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定向招录这一全国普惠政策,该省在往年基础上明确具体招录比例,放宽年龄和学历限制,规定大学生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例如,《措施》规定,全省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均拿出不低于30%的同享比例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要拿出10%-15%的同享比例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省属国有企业定向招录比例不得低于当年新增岗位10%。此外,《措施》坚持“长期服役、长期受益”的原则,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确保大学生士兵安心服役。
“‘人才高地’的形成离不开‘政策高地’的呼应。当下,高学历青年择业观日益多元,从‘政策动员’入手激发大学生参军热情,是关键一环。”湖南省军区领导介绍,随着“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实施,对高素质兵员征集提出了新的要求,且征兵时间调整对大学生退役复学和就业创业都将产生影响,出台专门政策予以调整规范势在必行。截至目前,湖南省已有2万余名大学生报名应征,其中大学毕业生6000余名,大学毕业生应征人数较往年同期增长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