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该厅1日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就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达成合作机制,双方建立转移“白名单”制度,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3类危险废物率先进入“白名单”。
据了解,双方根据各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先期以跨省市转移数量和批次较多的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3类危险废物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今后视制度执行和跨省市转移类别数量变化情况,经协商后可对纳入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的危险废物类别进行调整。
原则上,每年12月,省、市在确保环境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分别提出下年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及相应接收危险废物类别和数量的“白名单”,经双方协商确认正式函告对方。双方可按此“白名单”直接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对方。如申请跨省市转移数量超过“白名单”确定数量,应提前函告对方并征得同意,方可继续审批。一旦发生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利用处置单位不再具备处置能力,以及其他影响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情况,应及时函告对方。
此外,双方将定期会商和研究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中的问题,并在每年1月,将上一年度纳入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中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的实际接收、处置情况以及环境管理情况函告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