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进食、手机外放列入城市轨道交通“黑名单”,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将被依法依规处理,ETC客户可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4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工作生活。
全国性法律法规
车内进食、手机外放列入城市轨道交通“黑名单”
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共7章43条,包括总则、基础管理、客运组织、客运服务、乘客行为规范、服务监督与提升、附则等章节。主要内容有:包括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在列车内进食等。于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签证专办员卡”使用新规:伪造、变造将被依法依规处理
为规范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送办出境团体旅游签证工作,加强对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的管理,进一步便利出境旅游组团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于4月1日起施行。
《规定》根据《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共14条,对签证专办员卡、签证专办员管理服务系统、签证专办员卡和签证专办员管理制度,签证专办员卡的申领、换发或者补领,以及正确使用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规定明确,签证专办员卡是指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旅游协议,为便于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出境旅游团体签证,由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印制,用于向各驻华使领馆证明出境旅游组团社团体旅游签证办理人员身份的证件。
规定指出,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新《远洋渔业管理规定》施行 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于4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更强调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远洋渔业、合理控制船队规模。更加明确地规定禁止使用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简称“IUU”)渔船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禁止远洋渔船从事IUU渔业活动,禁止外国籍IUU渔船进入我国港口。所有涉及远洋企业、渔船、船员的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都与现行国际规则和要求相衔接。
新《规定》进一步加强渔船和船员的责任,对渔船淘汰报废、悬挂国旗、外观标识、船员配备、变更国籍等作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明确了远洋渔业企业、管理人员和船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加了对渔船海上作业、登临检查、通航他国水域、进入他国港口、环保排污等要求。同时,进一步强化船位监测、渔捞日志、观察员派遣、涉外事件和安全事故处置等监管措施,减少涉外违规事件发生。
新《规定》对原有11种违法情形进行梳理,将从事IUU捕捞、故意关闭船位监测设备等增补为违法行为,列出了13种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同时,明确建立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和引发远洋渔业涉外违规事件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船长,纳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银行收缴假币需加盖戳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发布)同时废止。
办法指出,仿照真币图案制作的仿造币,利用涂改、拼凑等方法制作的变造币,都属于假币;金融机构柜面发现假币后,应由2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收缴,并加盖“假币”字样戳记;一次性发现5张(枚)以上假币,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央行分支机构和公安机关。
ETC客户可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4月1日起办理ETC卡客户可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使用ETC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地方性法律法规
北京:驾照扣满12分可网上学习
4月1日起,北京市交管部门开通“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审验学习教育平台”。北京市司机在驾照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及以上的,部分课程可以在网上学习;网上审验教育完成后,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审验业务,不需要专门到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除应当全部采取7天现场教育的满分驾驶人外,其他满分驾驶人均可通过北京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选择网上加现场的教育形式进行学习。其中,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均无记满12分记录且不是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驾驶人,可以选择5天网上学习、2天现场学习;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至8分持AB类驾驶证的非校车驾驶人,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审验教育可全部通过网络学习。
河南:景区对60岁以上老人免费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新修订的《河南省旅游条例》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该条例,红色旅游景区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逐步降低门票价格。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身高低于140厘米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实行门票免费,对人民教师、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实行门票半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景区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上海:酒类商品违法经营者将被记入信用档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试行)》于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对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实继续行告知承诺制,并推行信用监管,通过建立酒类商品经营许可管理平台,整合全市酒类商品经营的许可和监管系统,并向社会开放查询。同时,对违法经营者的相关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贵州:明确伤残抚恤对象包括六类公民
贵州出台《贵州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于4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明确抚恤对象为以下六类公民: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致残的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伤残证件的发放种类进行了明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等五类。
陕西:促进中医药发展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中医药条例》。条例规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医师。
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围绕陕西省道地中药材、特色药材和优势药品,打造中药秦药品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举办符合国家和陕西省规定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和中医病床。采取保障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增强中医药服务的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当组织中医药人员到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和技术协作。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中医药人才政策,鼓励高等、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在岗位设置、工资待遇、职称晋升、进修培养等方面给予优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