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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盲盒经营划出红线,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指引》共二十九条,从盲盒定价、经营领域、商业宣传等方面规范盲盒经营行为。其中,《指引》第二十三条指出,对盲盒销售对象的年龄作严格限制,要求不得向未满八周岁未成年人销售;向八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
由于未拆开前无法得知盒子里物品的种类、形状等,近年,盲盒以其能够为人们带来刺激、惊喜而颇受欢迎,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也很有市场。学校附近的小卖部、超市货架上,包装精美、内容不详的文具类或玩具类盲盒常常吸引着孩子们前来购买。这其中,有简单搭配的普通盲盒,有鼓励集齐款式、存在隐藏款的高级盲盒,还有与知名漫画、小说、动漫等IP结合的联名款盲盒。对于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来说,正确消费观念的缺失和对盲盒的好奇心,很容易令他们购买成瘾。并且,盲盒商品溢价现象、交易不公问题不乏存在。比如,盲盒笔比普通中性笔只多了一层包装,价格却多出不止一倍。为了集齐款式,出于社交需求、攀比心理,未成年人频繁购买盲盒,造成过度开支,为家庭经济带来一定负担。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是非判断能力不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经营活动予以特别约束。《民法典》明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购买盲盒这种行为,理应进行规范和限制。因此,为盲盒经营者划红线、立规矩,让孩子远离盲盒陷阱,很有必要。《指引》的出台,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筑起一道有力屏障。
《指引》要求盲盒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解决未成年人消费争议方面提供便利;鼓励地方有关部门出台保护性措施,对小学校园周围的盲盒销售模式包括距离、内容等进行具体规范。政策导向明确,具体而微,要切实发挥其作用,这就需要盲盒经营者严格执行、规范经营、加强自律,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消费者也要负起公民责任,对违规经营现象进行监督、举报。多措并举,共同努力,让我们一起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