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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说法|舒文艳律师教您辨别欠条陷阱

壹点网 | 2021-10-04 13:36:35

法律是对人的最低道德标准,它永远追逐着正义。

在民间买卖交易中,打欠条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可是,是否打了欠条双方的资金往来就拥有了法律的保障?

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有欠条,但无效”的典型案例,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的舒文艳律师代理了此案,并为广大市民带来了一场经典的“法律科普”。

你打的欠条真的有法律保障?——欠条的陷阱要厘清

A公司负责人拿着一张《协商函》上门,向B公司讨要被拖欠的货款30万元,月息2分,然而协商函盖章的是C公司,不是当初做生意的B公司。

调查了解,B公司和C公司是夫妻店,丈夫以自己名义经营个体户B公司,又以妻子名义申办了C有限公司。更气人的是,两夫妻都打来电话说,“吵崩了,离婚了,你的款去找他(她),我不管了。”

如今,仅凭一个欠条,双方都不认账,C公司说从未有过业务往来,B厂回复的更直接,谁盖章你找谁去。

在采访中,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的舒文艳律师向记者透露,如此情况并不少见,在她二十多年的从业生涯中,因为欠条闹上法庭的并不在少数,往往套路都类似:直到供货商讨债时才发现,采购商曾提供的欠条,加盖的公章是另外一家公司。

案例解决——抽丝剥茧,正确运用法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如何厘清夫妻各自名下企业在财产、人员,均存在混同的情形,是案件胜诉的关键。”舒文艳表示可以通过收集大量的送货单、货款明细表、协商函、支票、银行流水清单等,并调取工商登记材料,比对企业章程、企业登记资料、名片等,让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样夫妻俩的企业就必须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原告胜诉

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B公司、C公司向A公司支付货款人民3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均由两被告负担。

从法庭出来的舒文艳律师舒了一口气,她说,中国律师应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团队,自己的力量。“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的生活方式。

据了解,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是由舒文艳律师、袁伟律师、钟纯律师共同创办。三位律师在不同的领域,均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而从团队而言,以他们三人为首的律师团队,经过多年合作与磨合,已经联手为众多企业和市民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除了有效的解决法律纠纷、事前预防风险的服务,他们也会定期做一些精品的普法讲座,比如如何应对期的民间借贷政策的改变、如何让你的高管老老实实地保守您的商业机密等,更好的为深圳市民服务。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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